1、青藏高原特别是其边缘地带,自古以来就生活着藏、汉、门巴、珞巴、羌、回、满、蒙古、哈萨克、东乡、保安、裕固、撒拉、彝、傈僳、白、纳西、怒、维吾尔等十几个民族,历史上这里就是中国各民族频繁迁徙交往的大舞台,是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家园。
现在中国500多万藏族人口中,54%以上散居在青海、甘肃、四川和云南等省境内,由于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,他们同这些地区的各民族杂居,各民族融洽地生活在一起,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相互依存,不可分割。达赖妄图把由于自然地理条件限制,高山大川的阻隔形成的如此三个广大地区,倍于西藏人口的20多个民族囊括在他想象中的“大藏区”之内,是绝不可能的。
2、历史上,特别是元朝以来,这些地区都归中央政府统一管辖,行政上与西藏地方根本没有统属关系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,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,根据藏区的具体情况,分别建立了自治区、自治州和自治县,既保障了各地藏族人民的平等权利,又有利于藏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与经济文化的发展,得到了藏族自治地方人民的拥护,达赖妄图通过“大藏区”图谋西藏独立是根本行不通的。